工信部发布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指导意见 本刊讯 7月23日,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规划引导,促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科学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对产业集群进行规划布局和功能定位。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要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机衔接。鼓励支持在产业集群中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工业)园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创客空间等中小企业创业创新集聚区,鼓励有条件的产业集群建设多层标准厂房,高效开发利用土地。
根据指导意见,要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每个产业集群应明确2~3家龙头骨干企业,并对其重点扶持。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配套关系,培育和发展一批成长性好的企业。
据了解,近几年来,我国石化业集群式发展的趋势进一步明显,大型石化基地和工业园区等相继亮相,形成环渤海湾、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石化产业经济带。指导意见的出台必将在经济新常态下,为石化产业集群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