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事故首次公布危化品种类 各方加强危化品监管力度
本刊讯 8月20日,天津市副市长何树山确认,天津港爆炸事故核心区危化品有七大类40余种,目前已在核心区清理出氰化钠150吨,运往厂家回收。目前掌握数据显示,爆炸区仓库里有危险品七大类,40种左右,共计2500吨。
8月18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公安部牵头的事故调查组对此次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组长、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强调,要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认真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此次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在8月14日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加大严查力度。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区、人员密集场所及危险货物站场、港区、机场、车站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确保绝对安全。要严格落实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危险货物港口要确保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安全可控;严格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
《通知》还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源头治理,并进一步提升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8月18日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安委会定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检查主要对象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工作落实情况,抽查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电梯、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交通运输(大客车、旅游包车、校车)、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以及港口、码头、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
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也紧急印发了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11项举措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包括压缩化工企业数量、逐步整顿关闭一批小化工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