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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水环境管理难题待解
2018年13期 发行日期:2018-07-02
作者:■ 李文

    随着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实施,化工园区成为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水平的重要载体。化工园区的水环境治理情况直接关系到企业搬入化工园区之后,污水能否达标排放。近段时期,长江经济带面临的“重化工围江”问题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化工园区的水环境管理也凸显其重要性。化工园区降低水污染风险除了要攻克复杂的高浓度有毒有害污水治理难题,还面临处理成本高、管理不规范、标准缺失等多重障碍。


化工园区污水呈现四特点
    

    化工行业每年污水排放量在40亿立方米。污水处理一直困绕着化工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随着“水十条”的颁布以及环保法规的不断升级,污水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然而化工企业非连续生产或产品变化导致水量波动大,化工产品种类多,工艺过程复杂,因此污水成分复杂多样、性质各不相同。与此同时,化工污水往往存在对微生物有抑制性的成分,有毒抑制性、生物处理难度大不同于一般城市生活污水。
    而聚集大量化工企业的化工园区,其综合污水处理难度再加码:
    一是毒性大。化工污水含有大量高毒性、高抑制性的有机污染物,对微生物具有很强的抑制及杀灭作用。
       二是可生化性差。园区综合化工污水中含有多种难生物降解物质,难以被微生物所降解,污水的5日生化需氧量(BOD5)/重铬酸盐指数( CODCr )值往往在0.1以下,甚至BOD5无法测出。
       三是污染物种类复杂,且多变。化工园区的综合污水是多家化工企业所排污水的混合体,园区综合污水中的有机物可达到成百上千种,以现有的检测手段,难以精确统计。另外,化工生产季节性较强,一年中污水有机物种类完全不同,水质变化巨大。
       四是冲击负荷强。主要体现在:企业产品变化造成的污水污染物种类变化,所引起的水质变化冲击;企业事故排放或超标排放,所引起的水质浓度变化冲击;企业事故排放或雨水收集导致的水量变化冲击。以上冲击对末端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工艺设计余量及应急手段带来了巨大考验,稍有不慎,污水处理厂就会陷入崩溃。
  
工业园区治污监管再升级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快水污染防治举措之一即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建立水环境管理档案,实现“一园一档”。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李干杰部长指出,打赢碧水保卫战要加快“四项整治”,工业园区整治居首,要把“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好,该搬迁的搬迁,该改造的改造,对重点行业企业进一步提高排放标准。
   “水十条”及水法对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于工业集聚区内企业,要求工业污水必须经过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的要求,方可进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于新建和升级的工业集聚区,必须同步规划并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对于工业集聚区,2017年底前需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水十条”在优化空间布局中提出,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五条建立激励机制中提出,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和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第七条严格环境风险控制中提出,防范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第八条防治地下水污染中提出,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

水环境管理提升需爬坡过坎
   
    在新的监管要求下,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水平有待提升。工业园区普遍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模式。从目前的情况看,工业园区在水环境管理方面与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重,风险高
    园区基础设施依然是环境管理薄弱环节,部分地区园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工艺选择“不对症”问题突出。园区环境管理力度总体薄弱,各地盲目建园带来较大的环境风险,园区环境管理底数不清,环境信息未整理建档,园区环境管理缺乏技术支撑。缺乏应对冲击及低温等不利条件的技术措施。沿用市政污水设计思路,缺少具有针对性的处理工艺单元及污水水质调控手段,预处理设施简单或未设预处理单元。
    2.工业园区环境管理亟需规范
    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无法收集汇总有效数据。多头管理,责任主体模糊。缺乏针对园区环境管理制度规范的约束性文件。在管理方法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盲目追求污水的“三级指标达标”,特别是CODCr的达标,忽略污水中生物毒性、生物抑制性及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毒害污染物总量均未得到有效控制,污水处理厂难以稳定达标,这对周边水环境质量仍带来潜在的污染风险及隐患。
    3.现行污水排放标准不能满足集聚区环境管理需要
    缺乏针对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放标准,针对化工集聚区特征污染物管理缺失。
    4.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础薄弱
    集聚区管网建设滞后,不能满足污水收集要求。高难度工业污水治理工艺是短板,处理设施设计参数与运行参数不一致。
    在化工园区中,污水处理与管理模式仍然沿袭了一般工业园区或城市污水的处理和管理方法, 在污水收集方式、接管标准、接管价格的制定、水质监管、应急预案及园区管理模式等方面并未考虑化工园区综合污水独有的水质及排放特点。以目前面临着“重化工围江”局面的长江经济带为例,长江沿岸分布着264个化工集聚区及涉化集聚区、40余万家化工企业、七大炼油厂,以及上海、南京、仪征等大型石油化工基地。在长江经济带中所有工业集聚区中,化工集聚区约占23%。长江经济带(9省2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平均完成率为93.8%,尚有58家集聚区未建成污水处理厂,且存在着污水处理不达标、所用工艺与污水情况不匹配、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化工污水等问题。

    对于化工园区污水的一体化集中处理,建议:一是在园区进行详细调查和综合分析企业的来水性质和水量;二是进行特征污染因子处理,去除如油、重金属之类的特征污染因子,以便进入园区集中处理;三是注重协同效应,充分利用各种来水中污染物的互补作用;四是集中处理,在以上基础上,综合考虑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工艺、规模(分期实施)以及适度的工艺调整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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