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近日,河北省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将推动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要求各地政府在10月底前,制定重污染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并原则上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根据《意见》,河北省将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推动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实施“关停取缔一批、整改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定期开展“回头看”,对用地、审批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污染企业坚决关停;对可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逾期治理或拒不治理的依法关停。2018年底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到2019年开展排查整治追责问责专项行动,实现“散乱污”企业彻底“清零”。
同时,河北省将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加快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产业规模和产业结构,重点推进焦化、石化、钢铁、建材、纺织、火电等行业退城搬迁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