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余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将启动评定
3月6日,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19年底《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试行)》出台以来,目前已收到各地方和有关中央企业报来的40余项申请,下一步将抓紧组织开展评定工作。
具体来看,一是承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任务的能源项目,优先纳入相关规划并由各级投资主管部门按照权限核准或审批。二是为保障示范任务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能源领域首台(套)技术装备招投标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三是对承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任务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示范应用过失宽容政策,综合考虑非人为责任、认知不足等因素,减轻或豁免企业及负责人相关责任。四是承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任务的能源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在设立示范项目时明确并享有燃料供应、发电并网、运行调度等方面的适当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