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省属企业“双碳”指导意见
近日,四川省国资委发布《关于省属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国有资本向绿色低碳领域聚集等7项重点任务。
《指导意见》指出,围绕“双碳”总体目标,省属企业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力争在全省企业中率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与碳排放强度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产业优化、布局科学的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具有四川国资国企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
在推动重点领域低碳转型发展方面,要以能源、制造业、建筑、交通、服务业为重点;要强化创新支撑,推动与重庆国资国企共同成立川渝碳中和创新发展联盟。
在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方面,要统筹用好各类绿色金融工具,鼓励企业参与多种绿色金融工具创新,支持企业联合发起设立“绿色发展基金”,为国资国企节能减碳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