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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3000万!上海燃料电池汽车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发布!
2023-04-28 14:47:29

4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指出:燃料电池汽车按照每1积分20万元给予奖励;关键零部件按照每1积分奖励3万元,每个企业同类关键零部件产品奖励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加氢站支持资金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

《细则》共十三条,对以下7个领域按照相关标准给予支持:

整车示范应用按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每1积分20万元给予奖励(不同车型约40-80万每车),中央奖励资金、市级奖励资金、区级配套资金按照2:1:1比例安排;

车辆运营对每个考核年度内行驶里程超过2万公里的相关车型给予0.5-2万元奖励,市级奖励资金、区级配套资金按照1:1比例安排;

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参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原则上每1积分奖励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安排;

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应用的支持标准按照本市新能源公交车发展扶持政策执行;

加氢站布局建设按照不超过核定的设备购置和安装投资总额30%给予支持,每座加氢站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封顶金额每年递减,市级奖励资金和加氢站所在区按照1:1比例安排;

加氢站运营按照氢气实际销售量给予支持,最高20元/公斤,封顶金额每年递减,中央奖励资金及市级奖励资金、加氢站所在区按照1:1比例安排;

示范应用支撑服务根据市级加氢站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数据平台实际发生的平台运维费用,经审定后每个考核年度给予奖励资金。
来源:国际能源网/氢能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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