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石化产业面临产能结构性过剩,消费市场增长乏力等问题,迫切需要寻求新市场与新机遇,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塑,构建内外双循环的发展格局。东盟是全球能源和化工企业重要投资区域和未来重点发展的新兴市场,且多年来与我国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在橡胶、石油、电子产品、新能源等行业跨境合作紧密。广西壮族自治区积极服务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深化拓展与东盟国家在商贸、产业、科技等领域合作,是我国面向东盟的重要战略节点与“出海口”,是促进我国与东盟石化产业高质量合作发展的重要载体。
石化产业合作发展基础
战略互信、政策支持引领。我国与东盟各国的双边交流紧密,已与多国签订发展协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ACFTA)、《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协定大幅度降低石化及其上下游产品的关税壁垒,贸易便利化程度大幅提高;《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愿景》等协议旨在加强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推动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为广西与东盟石化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合作机制与保障。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高端平台的成功举办,为广西与东盟石化产业的合作提供了重要机遇。为加快与东盟的石化产业合作发展,广西政府出台了工业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及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开发开放平台优惠政策、重点产业园区优惠政策等。例如《广西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行动方案》、《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惠企政策》,为广西相关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优势互补、产业基础稳固。我国与东盟在石化领域的资源、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很大互补空间,通过深化基础设施、产业园区、贸易等领域的合作,打造互利共赢的产业基础。双方资源互补,贸易持续加强。当前我国从东盟进口的产品主要为原油、天然气、煤矿、褐煤、磷矿、初级形状塑料、天然橡胶等基础能源和初级化工产品;东盟国家从我国进口的化工商品有化肥、塑料及橡胶制品、磷酸以及化学新材料、纺织品、电子产品等中高端产品。2023年,广西对东盟进出口中间品1653.9亿元,占广西对东盟贸易总值的48.7%。其中,纺织品类、平板显示模组类中间品分别进出口约180亿元、110亿元。化工产业链逐步深入合作发展,广西与印尼、文莱、马来西亚等多个东盟国家共建石化产业集群、合作产业园区,在化工、材料等领域初步共建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在广西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等地构建中国一东盟石化产业合作区,初步打造了“国外布局上游供应原料+广西发展中下游精深加工”的跨区域跨境产业体系,以实现从“一滴油”到“两根丝”的全产业链发展;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百色片区平台和百色试验区建设,引进精细化工、高端电子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业零配件和新材料等产业,加快培育产业集群。企业间合作紧密,钦州港片区的中国石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不断加大在印度尼西亚、文莱等国家的投资力度与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跨国石化油气—炼化产业链等。
区位独特,具备陆海相连、物流畅通的发展条件。广西处于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圈、西南中南经济圈和东盟经济圈交汇点,是中国与东盟合作发展的重要节点与枢纽,独特的区位优势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与东盟石化产业的合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连,是与东盟国家合作发展的重要窗口和前沿区域,拥有多个边境口岸和港口,为石化产品的进出口提供了高效的物流服务。依托便捷的港口优势,建立“航运+港口+物流”的一体化供应链服务体系,显著提升对广西-东盟石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先进纺织等行业的服务能力。广西还积极推进与东盟国家的跨境公路、铁路建设,为双方经贸合作提供了便捷的交通条件,极大降低了运输成本,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面临挑战
区域政策落实不统一。当前中国与东盟各国已经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协议,为石化产业合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法律支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差异和不确定性,使石化产业合作发展面临一定的风险和困难。广西各口岸园区对于联合石化产业园区、跨境经济区的建设态度积极,进展迅速,但外方虽有计划但行动相对滞后,两国政策、基础设施、贸易、金融服务等不匹配,严重制约双方合作区的进展。广西相关企业享受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等减免及鼓励,对于合作区的石化企业的初期发展及落地具有极大的帮助,但缺乏后续、长久及统一的规划与布局。
资源要素保障不足。石化产业作为高能耗产业,部分东盟国家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能源利用效率相对较低,难以满足石化产业大规模用电的需求,能源的稳定供应和成本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中国-东盟石化合作发展。广西对于化工园区规划范围内用地存在不同程度的制约,支撑化工产业发展的用地相对较少;能源消费总量偏低,在碳排放双控的背景下,能耗指标难以支撑化工企业的高速发展;与周边广东、江苏等化工产业发达的地区相比,用电、用气等生产成本偏高;高端产品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在各方优惠政策及关税减免的情况下,对于邻苯二甲酸二壬酯、高端聚烯烃等产品,大部分企业用进口购买替代自主研发,一定程度制约了化工产业自主创新发展。
内外竞争压力大。当前国际石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中国与东盟石化产业需要在国际市场上与其他国家争夺市场份额和资源,使得双方在合作中更加注重自身利益,影响了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且中国与东盟部分国家在石化产业领域存在一定的产业结构相似性,例如新加坡、马来西亚在石化、电子制造业方面发展迅速,与中国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关系。广西与东盟合作区化工产业发展起步晚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及日、韩等发达国家,虽目前初步形成“油、煤、盐、气、生物质”多元化石化产业体系,但当前依旧以中低端石化产业为主,高端石化产品竞争优势不足。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等国家具备劳动力成本较低、石油资源丰富等优势,合作区内中低端产品发展面临较大的外部竞争。近年来随着印度成为世界第四大炼油能力的国家,广西与东盟石化产业合作发展将面临更多的竞争力。
发展建议
加强顶层设计与沟通交流。持续发挥国家高层的引领作用,增强国家之间的政治互信;加强不同国家之间对口单位的沟通与交流,增大行政管理方面的合作探索,有效保障双方合作便利化、规范化;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各部门,根据石化产业长远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区域;成立专门的石化产业小组,研究制定石化产业重大项目、产业发展专项引导政策;建立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
强化要素保障。中国与东盟国家应共同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电网覆盖率和供电能力,为石化产业提供稳定的电力保障;引进先进的能源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水平;鼓励中国与东盟国家加强能源合作,发展海洋、太阳能等绿色新能源,保障企业生产需求的同时推动石化产业向绿色低碳发展。广西政府加强石化产业用地、用能、排污、人才等资源要素统筹力度,对符合石化产业发展的企业优先给予用地、能耗等指标倾斜。创新能耗、排污等指标评价方式,探索动态平衡机制,争取国家对广西石化产业布局用能指标支持;积极研究解决能源基础设施要求,落实园区在电力供应、电价等方面的政策,优先满足石化产业的电力需求。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对于目前需进口的高端石化产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联合国内知名高校与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布局前瞻性技术储备,推动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联合东南沿海地区石化企业,构建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支持企业“走出去”,联合日本、韩国、新加坡等石化产业发达地区的高校与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上下游合作机制等创新组织,加快链接全球创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