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天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催化裂化装置多产低碳烯烃及老旧装置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本项目现有工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催化裂化装置和蜡油加氢装置LTAG技术适应性改造项目”已于2020年1月取得批复(津滨审批二室准〔2020〕25号),其中“催化裂化装置(1#催化)”现有工程项目占地约4.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13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进料规模为130万吨/年)、20万吨/年气体分馏装置(包含双脱装置)及相关配套工程。
天津石化为响应“减油增化”发展方向及适应市场需求,拟投资29500万元,对现有工程进行技术改造,建设“1#催化裂化装置多产低碳烯烃及老旧装置更新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主要改造内容包括:①催化装置改造利旧现有MIP提升管作为第一提升管,增设变径的第二提升管,提升管变径前为一反区,变径后为二反区,一反区回炼碳五汽油,二反区回碳六汽油,第一提升管反应器适当提高反应温度,在大剂油比条件下提高原料油的裂化深度;第二提升管反应器回炼碳五~碳六组分,目的是得到小分子烯烃;②装置增设轻重汽油分离塔,将汽油产品分离得出碳五汽油、碳六汽油以回至第二提升管;③增加将焦化顶循油引入第二提升管的二反区,通过一次注入激冷降温、二次循环深度反应实现“梯级裂化”;④采用中孔MFI分子筛催化剂,实现C-C键的精准断裂,原料中的饱和烃、芳香烃侧链转化为高价值低碳烯烃。最终本项目建成后实现减少油类产品,增产低碳烯烃产品。
现有1#催化裂化装置自建成以来已运行了46年,按照应急管理部《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和中石化总体部署安排,以及为减少对现有工程的局部改造工程量,拟对1#催化裂化装置进行局部更新,1#产品精制和气分装置(利旧部分焦化气分装置)进行整体更新,因此本项目利用部分现有装置及新购置部分装置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装置占地为催化裂化装置及产品精制装置占地位置不变,气分装置(原装置拆除,占地闲置)占用现有15万吨/年焦化气分装置(原装置部分拆除,进入该装置的焦化液化气,进入2#气分装置)区域。项目建成后,催化裂化装置设计规模不变,仍为130万吨/年(进料规模为101.5万吨/年),气分装置(包含产品精制)规模扩大为40万吨/年。同时本项目将炼油部105#~109#共5台400m³液态烃球罐(五球罐区,储存本项目现有的部分气分C4)拆除,并在原址新建1台3000m³液态烃球罐(第二液化气球罐区,储存本项目部分气分C4)。
因此项目建成后,1#催化裂化装置总占地面积为3.06公顷,催化裂化设计处置规模为130万吨/年(进料规模为101.5万吨/年),气分装置(包含产品精制)设计处置规模为40万吨/年。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催化裂化装置多产低碳烯烃及老旧装置更新改造项目备案的证明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公司自有土地上,对公司现有1#催化裂化装置进行局部更新改造,本次改造多产低碳烯烃工况,加工规模为101.5万吨/年,改造后装置原工况加工规模不变,仍为130万吨/年,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分馏塔、轻重柴油汽提塔等运行超30年的压力容器、气压机进行更换;反应容器和再生器等设施进行改造。气分装置(含双脱单元)运行超30年的压力容器进行更换,脱丙烯塔、再沸器等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后装置加工规模由20万吨/年增加至40万吨/年,主要产品为丙烯、丙烷及碳四。项目是对原装置进行改造,不新增占地,不新增房屋建筑。
来源:天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