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发布《关于征求互联网经营农药负面清单意见的函》(农农(农药)〔2026〕51号),就《互联网经营农药负面清单(2026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明确十类农药产品(仅作为卫生用农药使用除外),禁止通过互联网在我国境内销售,强化互联网农药经营监管,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人畜安全底线。
出台本次负面清单,旨在加强互联网经营农药监督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林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
清单划定了十类拟禁止线上境内销售的农药范围:
1.国家禁用农药;
2.列入农业农村部限制使用名录的农药;
3.仅供境外使用农药;
4.原药(母药);
5.标签标注类别为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农药制剂;
6.标签标注毒性级别为中等毒及以上的农药制剂;
7.标签标注剂型为烟剂的农药制剂;
8.标签标注仅限规定地区使用的农药制剂;
9.含有环嗪酮、敌草快、敌敌畏、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氯溴异氰尿酸、咪唑乙烟酸、甲氧咪草烟、硫酰氟、棉隆、威百亩、莠去津、2,4 -滴及其盐、含硫磺成分的固体制剂等有效成分的农药制剂;
10.包装为玻璃材质的农药制剂。
本次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相关单位与个人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反馈意见。
农业农村部表示,互联网农药销售渠道分散、风险防控难度大,部分高风险农药线上流通,易引发误用、人畜中毒、生态污染等隐患。
负面清单落地后,将对线上农药经营划定清晰红线,规范网络平台农药经营行为,压实经营主体责任,从销售源头管控高风险农药流通风险。
来源:Chem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