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环保署对9种化学品实施进口限制
日前,美国环保署(EPA)发布一项最终规则,将需要进行新化学品预生产通知(PMNs)的9种化学品实施新的进口限制。
这9种化学品常用于沥青、工业清洗、照明荧光粉、环氧胶粘剂、纤维素织物、紫外线释放涂层、特殊聚合物及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其中包括:(1)妥尔油脂肪酸与改性脂肪酸和多元醇胺反应物;(2)氨基酸,羧基烷基,芳基磺酸盐,碱盐;(3)混合金属硼酸盐;(4)苯甲酰胺,N-[(环己基)硫代甲基];(5)芳族磺酸氨基偶氮染料盐类;(6)碘鎓,联苯-4,4’-双-C10-13-烷基衍生物,(OC-6-11)-六氟锑酸盐;(7)烷基马来酰亚胺取代二环烯烃;(8)汽车涂料废水处理粘液、淤浆、固体废弃物。
根据新规则,欲进口、制造或处理上述物质的,须在活动开始前至少提前90天通知EPA,使得EPA能够评估这些物质的预期用途并在必要的情况下禁止或限制活动的开始。该规则已于2013年1月19日开始生效。(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