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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会提案看石化行业发展机会
2019年6期 发行日期:2019-03-15
作者:■ 魏坤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一年一度的两会时间,又有不少与石化行业息息相关的提案在议,本刊特梳理了几大提案热点,为“石化人”带来精彩的两会动态。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工作报告指出,综合分析国内外形势,今年我国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复杂更严峻,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更多、更大,要做好打硬仗的充分准备。2019年GDP预期增长目标为6%~6.5%。单位GDP能耗下降3%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下降2%。在对外经济政策上,2018年我国政府继续出台稳外贸政策,货物通关时间压缩一半以上。同时下调部分商品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由9.8%降至7.5%。大幅压缩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金融、汽车等行业开放,一批重大外资项目落地,新设外资企业增长近70%。

能源:加速布局 低碳转型
    
    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舒印彪:加速布局新能源产业
    加速布局新能源,要在分布式、海上风电形成突破。大力提质增效,坚持基地化、规模化、高科技三大方向。目前我国新能源领域设备制造水平已达世界先进水平,但在新能源与互联网融合方面仍存在差距,还需在提升科技水平,提高运维、勘测、工程建设效率上花大力气。
    国家能源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中国工程院院士凌文:将气候变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低碳化转型刻不容缓
    凌文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将气候变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尽快成立国家层面能源与气候变化专职管理机构,建立强有力的国家层面能源与气候变化协调机制,科学制定我国中长期(尤其是2040年、2050年)能源发展规划,加强能源减排的督导、考核。
    二是加强低碳能源科技创新。尽快启动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绿色智能电网、氢能与燃料电池等国家重大项目,加快筹建能源国家实验室,探索设立重大战略性能源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加大技术产业化扶持力度。
    三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积极推动碳排放管控方式逐步由强度管理向强度、总量“双管控”方式转变。推进全国碳交易市场体系建设,通过碳税和碳交易市场协调互补,加快形成能源低碳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
    四是统筹化石能源与非化石能源战略布局和发展节奏。充分评估大规模部署非化石能源对电力系统安全、电网架构等方面的配套能力要求。同时加大对煤炭及煤电产业转型所面临的人员安置、企业转型等的关注和扶持。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总裁马永生:石油化工行业要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现在世界能源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马永生谈到,从供给侧来看,美国的页岩革命,深刻影响到供应端的油气行业发生重大变化;德国、北欧等国家推动的可再生能源革命,已经影响到整个能源大格局,是全产业链的影响。从需求侧而言,电动车革命、出行革命等影响范围更宽,改变了燃油汽车和与此相关的炼油化工、油气上游等产业,甚至包括相关的一些材料产业。
    马永生表示,制定和调整能源规划,必须从战略高度出发,坚定不移地推进“能源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能源转型要将“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能源结构优化”作为两大约束条件,走出一条既顺应国际潮流,又符合国情实际的能源转型之路。

    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制定更积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实际发展现远超规划,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难以满足能源结构升级优化的需要,亟待调整并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发展目标。对此建议:一要制定更积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非化石能源占比2020年达到20%、2030年达30%、2050年超过50%;二要制定具体可操作的配套实施方案,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三是减免可再生能源税费,加快我国能源转型步伐。
    关于光伏发电企业税费负担过重的问题,建议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范围;实现企业利息成本进项税可抵扣,并将光伏发电企业纳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范围;对光伏发电无补贴项目实行所得税免税政策等。

氢能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
   
      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氢能关系未来能源安全问题
   “氢能是国家战略,关系到未来能源安全问题,关系到整个能源领域持续竞争力的问题,不是一家企业能做的,呼吁国家、政府大的战略去推动,氢能发展任重道远,但从长远来看一定会向好发展。”南存辉表示,一是氢能产业尚未纳入我国能源战略规划,缺乏针对性的配套产业支持政策;二是缺乏全国统一配套的加氢站建设规划和制、储、运、用氢技术标准;三是缺乏精准的市场应用培育支持发展政策;四是缺乏支持核心材料与关键技术研发的鼓励政策。
    针对氢能行业存在的问题,南存辉建议:
    一是随着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技术的进步,调整氢气危化品为能源属性管理;开展氢能战略研究与制定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确立我国氢能源产业的发展定位、方向和战略路径,制定鼓励支持氢能源产业发展和应用的标准、政策与管理办法;
    二是制定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健全加氢站的建设标准、规范及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加氢站建设归口管理部门和补贴政策,促进加氢站的有序建设;
    三是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启动新一轮“十城千辆”示范工程,每年启动10个以上城市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推广,对运营达标的城市实行奖补等政策,引导各地制订适度超前且合理可行的氢能源产业发展计划;
    四是制定支持氢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政策,引导企业、科研院所等加大技术攻关投入力度,鼓励通过技术合作、人才引进、设立产业基金等多途径支持制氢、储运氢、加氢及燃料电池基础材料、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的技术攻关,重点突破膜电极、空压机和储氢罐等技术瓶颈,大幅降低产业链成本,推动产业化发展。

    东方电气邹磊:将氢能纳入国家能源体系
       建议将氢能纳入国家能源体系,制定国家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战略及实施路线图。以此加快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尹同跃:氢能发展应做好顶层设计
       氢燃料作为一种零排放、无污染的新能源,是国家实现节能减排和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必然选择。尹同跃建议由国家层面统筹规划,将氢能从国家发展重点方向升级为国家发展战略的层面,做好顶层设计,促进氢能产业健康发展。

    长城汽车副董事长、总裁王凤英:组建加氢站建设运营“国家队”
    目前我国氢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加氢站建设进展极为缓慢,已经严重影响了国内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步伐。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第一、改变加氢站补贴形式,加大补贴力度,避免加氢站成为地方政府形象工程,“建而不用”。第二、制定相关政策,聚焦车用氢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以及制氢、储氢、加氢等核心技术的研发。第三、细化氢能源技术标准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加氢站建设及运营监管的相关制度,建议参照天然气加注站的管理方式对加氢站进行管理。第四、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规划全国加氢基础设施,降低审批难度。第五、整合优质资源,鼓励多方合作,组建加氢站建设运营“国家队”,统一规划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氢能源产业上下游产业链全面发展。

    北京化工研究院原副总工程师张明森:加快地下储气库建设
    地下储气库作为有效的调峰设施,是天然气产业链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他建议国家从财税等方面对地下储气库建设予以支持,加快地下储气库建设,保障我国能源供应安全。

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体系需抓紧配套
   
    中国科学院院士欧阳明高:2030年燃料电池汽车可达100万辆
   “纯电动汽车与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并不互相矛盾,不存在谁取代谁的问题。” 近年来,燃料电池发展迅速,备受汽车产业关注。对此,欧阳明高指出,2030年这个时间节点并非是空想,燃料电池汽车将在十年后进入一个大规模的发展阶段,实现100万辆的“小目标”。欧阳明高表示,新一代制氢技术在科学层面已经有突破,比如,太阳能直接制氢的效率与发电的效率相比,从实验室的数据来看已经非常接近;再比如,新一代的液化工艺从科学层面也有突破,所以新一代制氢技术在十年之后能够大规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也得以大规模发展。
  
    一汽集团总经理奚国华:应加快电动汽车国民化
    现在新能源汽车正在快速成长,产业链正处于建设当中,我们应该趁此机会实现换道超车,发展电动国民车。正好本次全国政协万主席的报告中提及,全面服务小康社会是关键的核心词,加快电动汽车的国民化,就是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战略举措。
    首先,电动国民车不能是技术档次低、价格便宜的电动车,而是拥有核心技术的电动车。第二,要有时代的特色。现在我国的AI、人工智能在国际上正处于领先地位,如果国民电动车可以结合这些科技,大众的接受度会更高。第三,我们还要努力实现小尺寸大空间,并且价格亲民。第四,功能实现多样性,适应个人或共享等多种用途。

    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推广甲醇汽车、规范汽车改装
    当前甲醇燃料和甲醇汽车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工作尚未展开,主要还是对甲醇燃料抱有疑虑,政策支持不足,特别是对甲醇燃料性质的认识不够科学、客观,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科学认知,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为此他提出如下建议:在甲醇燃料推广普及方面,建议在国家层面明确甲醇新型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合法地位,将甲醇燃料明确列入清洁燃料目录;加强甲醇汽车的准入及运行管理。在技术创新方面,建议通过增列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方式,支持多种清洁能源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比如热效率高、清洁环保的甲醇增程式电动汽车等。此外,李书福还建议推广甲醇燃料热力、动力领域规模化应用;建立不同燃料种类机动车排放物种(苯类、醛酮类等)的检测、排查标准;要科学、客观地制定有关环保标准。
    北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加快新能源城市物流车推广应用
    给予政策支持,引导整车企业和物流车运营企业快速把传统物流车替换为新能源物流车,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的牵头作用。建立起鼓励柴油车置换及淘汰的补贴政策,制定新能源物流车运营补贴政策,加快规划和布局针对中大型商用车的快充电场站和充电设施;引导换电和购车租电模式,降低用户购车成本。

    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南商学院校长陈晓红建议:建立动力蓄电池强制回收利用制度
    在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作为一个新兴领域,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尽管国家接连出台多项政策,但动力蓄电池强制回收利用制度尚未建立、行业标准不够完善、技术体系也不够健全。“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经销商、消费者在动力蓄电池回收环节都应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陈晓红认为,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链条中,生产企业应承担回收、处置与循环利用责任,可根据自身能力自建,或通过成立生产者责任组织的方式建立回收系统。“经销商、消费者应分别承担接收和主动交还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责任。此外,政府还应出台资金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同时完善监督执法机制。”
    陈晓红建议,要针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运输、储存、处理等制定并完善相应的行业标准,并推进全产业链技术合作,积极探索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场景和潜在市场,充分挖掘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价值。她同时建议,打造规模化、智能化、可追溯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网络平台,并引入区块链技术进行电池溯源,为产品流向记录不可篡改的溯源信息。

    天能电池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天任:加强报废动力锂电池再生循环利用
    在《关于尽快开展铅蓄电池消费税实施效果后评估消除负面影响的建议》中,他建议尽快对铅蓄电池消费税的实施效果,以及铅蓄电池行业环保现状进行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整;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打击非法,规范市场秩序。他还建议支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加快构建回收体系促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真正落地,对低速电动车实施区域差别化管理。
    张天任还提出,加强对报废动力锂电池的再生循环利用,确保国家资源战略安全。他建议,加快制订标准,统一管理规范;完善财政扶持,树立标杆示范;组织联合攻关,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合理规划布局,避免产能过剩。

炼化:产品高端化 控制过剩产能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悦:化工产品高端化是出路
    低端、大宗化工产品将面临产能过剩,化工产品高端化才是出路。未来即使石油需求达到峰值后下降,但原油可以从燃料属性逐步转向原料属性,石油依然是高端化工品中不可或缺的原料。在“资源品位低、原油价格低、完全成本高”的三重矛盾下,油企应重点实行精细管理、降本增效,科技创新、提高质量,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单井产量,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白雪峰:科学管理成品油市场
    建议实行成品油市场交易定价,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下移,成品油进出口由配额制转为备案制。

    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合成橡胶厂丁腈橡胶二车间副主任郑彩琴:控制炼油行业产能过剩
    加强国家顶层设计,对国内整体炼化产能总体调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支持国营炼厂试点,取消成品油限制。严格控制炼化产能增量,推动集约化高质量发展,向大型化、园区化、低碳绿色发展,采用先进技术打造“智能型炼厂”。

环保:多措并举减少污染
    
    民建中央:切实减少快递包装污染
    民建中央提交了《关于切实减少快递包装污染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提案》。民建中央建议:
    一要明确政府职责,落实组织保障。要明确主管部门,部门间厘清职责;梳理政策法律法规,保证同向发力;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尽快完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订,适时启动循环经济促进法的修订;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绿色包装产业联盟。
    二要细化产品标准和流程标准。推动使用《快递封装用品》新国标,并了解市场对新国标的使用情况和意见建议,细化和丰富各品类各规格的包装标准,实施绿色包装产品认证。可择机推出强制性标准,规范物流企业工作流程,打造社区、第三方企业、电商物流企业等各环节结合的循环包装回收系统。
    三要推动企业减少包装污染。支持企业研发可降解、减量化新材料,逐步禁止生产不可降解的超薄塑料等包装材料。积极扶持采取绿色包装的企业,对包装减量减排达到一定程度的进行奖励或补贴。大规模使用电子面单,减少填充物,推广使用环保箱、瘦身胶带等。
    四要营造提倡绿色包装的社会环境。加强公众宣传和舆论引导,设置包装物循环使用站点,使采用绿色包装成为消费者自觉性和习惯性行为。
    五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加强回收循环利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类标准,并参考国外经验,分日期投放和运输不同品类垃圾,且垃圾分类与终端处置模式相匹配。要率先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企业进行垃圾分类。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张业遂:《长江保护法》年内出台
    在3月4日举办的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张业遂表示,2019年将制定《长江保护法》,为保护长江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立法。
   “立法正是为了解决区域、行业、部门职责和工作的相互打通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长江保护法》应当有所作为,解决部门间水质和水量信息不共享的问题,解决上游、中游和下游的信息不共享问题。

    环境商会副会长兼首席环境政策专家骆建华:急需加速激活环保市场
    目前我国工业化进程还未完成,环境治理任务依旧较重,资源能耗还处于高平台期,急需环保市场的加速激活。从去年来看,环保督查加码,环境市场的投资和市场规模却仍未得到激发。因此,环境治理只靠政府监管和督查远远不够,需要加快建立新规则,重启市场化改革。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加快环境领域市场化改革
    一是进一步完善环境服务价格体系,财政专项资金加强对于飞灰处理的激励和补贴;污水处理费中应定额每吨0.2~0.3元的污泥处置费用;非电烟气治理领域,实行类似于脱硫电价的可操作性正向激励政策。
    二是实行环保行业结构性减税政策,选择特定税种降低税负水平,对于污水、危废处理等营业收入降低税率;对于环保行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部分,不再征收所得税;在所得税优惠目录中增加脱硝、除尘项目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等。
    三是实施绿色财税金融政策,引导政府加大环保投资预算,将每年新增财政收入按比例专项用于环境保护。扩大对绿色企业的担保、贴息支持;尽快出台利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绿色环保行业的具体措施;财政性资金对于节能环保企业的贷款和发债提供贴息支持;着力于引导商业银行为环境治理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对于资信良好的环保企业,在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还贷条件方面给予切实优惠;鼓励商业银行以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方式开展绿色信贷。

    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危废行业三大难题及三大建议
    目前危废处理行业主要存在三大难题,一是危废处理存在缺乏全面规划、制度设计缺陷多、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二是危废处理行业存在产业缺口大、产能利用率不足、恶性竞争等问题;三是产生危废的相关企业还存在管理混乱、违法处置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第一,加强对危废处理行业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强政策的倾斜力度,推动国有资本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入危废处理行业。二是加强对危废处理相关研究项目的支持,鼓励技术创新,牵头实现产学研结合,为新技术快速应用提供适当的创业扶持。三是对区域性危废处理模式进行科学布局,对于产业集中区域应当强制配备危废处理企业;对于地广人稀、危废来源多为医疗废物等的地区,可以探索建立危废的储存、转移、集中处理制度,尽可能提升危废处理的效率。
    第二,将危废处理行业作为重要一环纳入节能环保产业及绿色发展的规划布局。将危废处理作为必选项,纳入各地的工业园区规划之中,凡是新上马的园区,必须要配套危废处理企业;对已经建成投产的园区,如果缺乏危废处理企业的,要尽快引进和上马。同时,规划中需要有超前意识,给危废处理企业预留足够的土地等,以便其根据需要扩大产能,应对急剧增长的处理要求。另外,还要结合产业特点和行业规律,利用科技创新,努力发展循环经济相关产业和开展园区的循环化改造,使部分危废变废为宝,成为其他企业的产品原料。
    第三,利用法律手段强制危废信息公开,同时依托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全面提升危废监管水平。一是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发掘信息披露制度等的优势,要求大量使用危险物质或排放危废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披露相关信息,有利于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利用新媒体和开设专门的环保直播频道,既可以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相关状况进行全天候信息公示,又可以让民众通过直播对排污等情况进行实时举报。二是加强政府部门内部的数据开放,依托大数据手段,通过综合分析发现企业的数据异常,开展重点监察。三是强化技术装备的升级,利用无人机、远程监控等新技术手段,减轻监管人员的负担,提升监管效率。同时提升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方面的技术含量和防伪水平,使之更难伪造,更易溯源。

    海关总署署长:坚决打击洋垃圾走私入境
      2018年固体废物进口下降46.5%。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在此次“部长通道”上表示,今年将启动“蓝天2019”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洋垃圾”走私入境。禁止洋垃圾入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一年来,海关总署锲而不舍、一以贯之地坚决打击走私,强化对固体废物进口的监管。

    隆鑫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涂建华: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兑现
      回收企业主体多元且分散,行业管理、规范难度大,几十年来行业从业人员结构、商业模式、经营方法从未改变,缺乏行业龙头引领,规模化企业回收量仅占总回收量的不到10%。此外,正规再生资源企业还面临着综合税赋过高、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建议国家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的落地兑现,保障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已公告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缩小区域行业企业政策享受差距;加大对再生资源行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带动行业朝着规范化集中化方向发展。

    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印萍: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立法
    国家层面的强制性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是突破目前垃圾处理困境的保证,亟需以土壤和水污染、雾霾治理的决心和力度全力推进配套工作建设,尽快改善城市和农村人居环境,实现绿色发展。建议加快强制性生活垃圾分类国家立法工作,推进差别化垃圾处理收费和信用制度的法律环境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建设,同时还应加强垃圾回收处置技术研发,最终构建“节简”型社会。

    湖南商学院校长陈晓红: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收费制度
      近年来,随着公众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垃圾分类”成为社会热词。陈晓红建议,“分步骤、分层次、有目标”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收费制度。结合国外先进经验,可率先在46个试点城市中选择若干生态城市或重点城市先行推进,具体可从商务区、中心城区等开始试行。
      一是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培养公众环保意识;二是优化相关收费措施,明确费用征收主体,扶持垃圾分类处理产业链;三是建立阶段收费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垃圾分类处置收费制度可持续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四川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冯小明:促进废塑料回收利用行业优化升级
       若能够通过有效的政策调控引导这一行业可持续发展,不仅可以有效缓解石化资源紧张、塑料污染等迫切问题,还能促进绿色环保这一庞大产业的健康发展,带动社会投资,增加就业。
       要对塑料回收利用行业的公益性、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有充分的认识,正视该行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由相关部门出台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专项配套政策,充分体现行业的公益性,重点在明确塑料回收利用率的阶段性目标及节点,有适当的财税金融引导,支持科研投入和技术创新等方面。要强力推动垃圾分类回收,为塑料回收利用提供可靠的原材料保障;加强监管和引导,形成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支持和培育大型塑料回收利用企业,取缔小的加工作坊,从随地建厂转向集中的园区建设,从“低小散”转向“集团化、规模化”,引导废弃塑料回收加工企业健康发展。

    农工党中央常委、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寿子琪:工业固体废物跨省利用纳入许可管理
    我国没有在法律层面规定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制度,也没有根据工业固体废物中有害物质含量、以及不同的环境影响和风险程度,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这种统一管理模式,不利于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
       为此,在《固废法》修订中要明确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名录制度,并按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程度,将工业固体废物分为普通工业固体废物和重点管控工业固体废物。
       此外,现行《固废法》缺少对工业固体废物跨省综合利用的管理规定。针对这一“管理空白”,建议在《固废法》修订中参照危险废物管理模式,建立重点管控工业固体废物的转移联单制度,将其跨省转移利用纳入许可管理,对普通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实施报告制度。另一方面,综合考虑“放管服”要求,对普通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实施报告制度。
       应明确落实产废单位的污染防治责任,建立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制度以及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定期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的“产生者负责”制度,明确产废单位对受委托者安全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督检查职责,未依法履责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陶然居饮食文化集团董事长严琦:高毒高残留高致病农药应尽早退市
  严格管控高毒高残留高致病农药。一是将高毒高残留高致病农药列入国家禁止生产农药清单,停止高毒高残留高致病农药的生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的厂商。二是建立高毒高残留高致病农药回收机制。以政府补贴的方式,对在市场流通、农民储藏的高毒高残留高致病农药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为提升经销商回收积极性,每回收一瓶此类农药国家补助经销商农药销售价格的20%~30%。三是建立高效农药国家储备制度。为有效应对病虫害大面积蔓延的风险,国家可以定点储备一些限制使用但又广谱、高效的农药,在发生灾害性病虫害时由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使用。
    完善农药使用减量化机制。一是加大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研发力度,建立国家补贴和限价机制,防止推广使用难等问题。二是建立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激励机制,对规模经营、小散经营实行差别化激励,用具体的实惠政策调动农民及企业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的积极性。三是加大物理防治病虫害方法的研发力度,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杀虫灯、吸附式灭虫器等,营造绿色生产良好氛围,确保食品安全。

    内容来源:新浪、人民网、中新网、新华网、中国能源报、中国化工报、E车汇等网络公开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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