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万家企业纳入首批正面清单
4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消息称,32个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均制定印发落实正面清单工作实施方案,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确定首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合计5.4万家。
据悉,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也在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做好正面清单的宣传解读,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西、新疆等25个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分别以新闻发布会、网站公示等形式介绍工作开展情况,公示清单内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细化清单标准方面,湖北出台《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增加具备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内企业等3个类别,江西增加处置医疗废物、废水和公共设施运营企业2个类别。
优化执法方式方面,河北借助多种信息系统精准发现、锁定违法行为,福建简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信息填报要求,广西推行六位一体的环境监督执法模式。
强化执法帮扶方面,山东启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稽查,河南支持26个重点行业绿色排行榜前列的企业优先复工复产,“一对一”帮扶排名靠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