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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
2021年18期 发行日期:2021-09-16
作者:■南京安元科技有限公司 刘厚周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化工园区以其产业集聚、土地集约、资源高效利用、安全环保集中监管的优势,已成为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截至2021年7月,全国重点化工园区或以石油和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园区已累积认定630多家。

  目前,国内多数化工园区借鉴新加坡裕廊岛化工区、德国路德维希化工区等国外先进化工园区的发展经验,坚持安全环保一体化理念,努力打造生态、安全、环保的石化基地,在推动石化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众多,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多、数量大、密集度高,能量高度积聚,加之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协调,重招商轻安全的现象仍时有存在,安全容量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缺乏科学的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体系中未把安全发展规划列为专项规划,这也是导致我国园区安全管理“先天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有些园区迫于经济压力,采取边发展边规划的发展策略,导致园区周边出现大量抢建、违建的现象,企业装置与周边零星居民建筑的防火间距或外部防护距离不足,企业安全验收困难,且在事故状态下造成更多的人员伤亡和更大的经济财产损失。还有些园区虽然进行了安全规划,但迫于招商压力,实际实行的是“先来先占”的入园准则,未将入园企业按行业分类,不同类型企业交叉布置,导致出现以下问题:企业间的防火间距不足,企业项目就无法通过安全审查,同时增加了事故风险概率和增强了事故的破坏力度;不同行业类型企业间为了满足企业间防火间距的要求,不得不闲置大量的空地,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

  2.园区安全容量难以有效计算

  目前,国内外学者针对安全容量的研究主要是基于风险评估,安全监管部门也在参照企业安全评价逐步推动园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价,全面掌握园区整体风险水平,提高安全风险预判和防范能力。但目前都尚处于探索阶段,园区安全容量的计算方法和范围未形成统一意见,不能简单照搬化工企业安全风险核定,加之安全风险评估本身存在的动态性、即时性,园区安全容量尚未形成指导性技术指标,难以给园区管理者提供实际的决策帮助。

  3.园区的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不健全

  化工园区大多建在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或其他各类工业园区中,相关审批和管理原则根据各地方要求不同。我国前期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均可设立化工园区,由于缺乏省级及以上政府对化工园区的总体规划,影响了园区安全规划的全面性。另一方面,部分化工园区决策层及体制机制转换过快,前期制定的安全规划及发展战略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严重制约了化工园区整体安全发展,公共区域安全尤甚。

  园区管委会作为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和园区的主管部门,在部门的设置上普遍存在多部门合署办公的情况,安全相关的审批权、执法权不健全,存在“有责无权”“有责少权”“违规授权”和“违法执法”的现象,导致了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被动局面。

  4.建设项目准入门槛过低,高风险项目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部分园区管委会未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园区招商引资阶段,为完成年度投资总额目标,盲目增加入园项目。政府部门未严格执行准入条件或降低准入门槛,导致一些工艺设备落后,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高危企业进入化工园区,增加园区事故风险,加大了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压力。

  5.未形成专业化的化工园区安全监管队伍

  面对化工园区复杂、专业化的安全生产现状,承担着属地监管职责的监管部门多数工作人员缺乏专业技术背景,难以胜任专业的、系统的安全监管任务。而且园区管委会行政和事业编制指标少,安全监管岗位人员流动性较大,造成园区无法形成长期、有效和连贯性的专业化安全监管。园区管委会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少、专业人员缺乏,如何建立健全高效、专业化的化工园区安全监管管理队伍仍然是目前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6.从业人员流动快且素质相对较低

  近年来,由于社会上部分企业不注重安全与环保管理,造成事故频发。人们对精细化工,尤其是民营精细化工产生了“妖魔化”的感觉,社会上的本科、大专毕业生大多不愿意进入化工行业,化工相关专业人才的缺乏阻碍了该行业的安全发展。

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建议

  1.明确化工园区主管部门,规范园区发展

  由于石油和化学工业自身对于安全要求较高,因此首先应该明确省级政府部门对化工园区的审批认定权(山东、江苏和浙江省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开展化工园区评价与认定工作),从宏观层面严格控制化工园区数量。建议由相关政府部门牵头,统一加强全国化工园区的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严格制定化工园区建设和准入标准,实施安全总量控制,限制化工园区的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为园区的规范化管理夯实基础。

   2.核定研究园区安全整体风险

  园区安全整体风险核定评估作为新的命题研究已开展多年,后期应重点考虑园区企业安全风险叠加效应、产业链完整度风险、园区整体规划布局风险、先建对后建的影响、建设生产交叉影响、公共设施生产厂房相互影响等,借鉴吸取国外先进化工园区安全发展经验教训,坚持生命至上原则、效益原则、动态原则、地域原则、各相关方协商原则开展园区整体风险研究。2020年,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组织开展全国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工作。国内山东、江苏、广东、湖南、四川、山西、陕西和宁夏等8个省份已经制定了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安全风险评估地方标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正牵头制定《化工园区风险评估导则》,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标准体系,指导全国化工园区的风险评估工作。然而,化工园区风险评估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科学的综合运用相关评估方法及模型的计算与分析工作,为保障化工园区风险评估工作的系统、科学、高效,建议运用成熟的化工园区风险评估相关软件系统进行。利用人、机、物、环境、管理等风险管理的基本要素,基于风险的基本理论构建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各园区可接受风险值,定期核算安全容量,以指导化工园区健康持续发展。

  3.完善化工园区安全法规、标准,安全准入制度

  国家应尽快提出或修改和完善有关针对区域性较强、适合化工园区安全规划现状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从法律法规层面来强化化工园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准入制度。

  现有化工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执行市政标准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及后果目前尚无定论,但市政标准不能匹配、满足化工园区安全发展需要已成事实,政府、园区管理者及社会安全服务力量应共同努力,结合化工园区发展实际,从供电、供水、蒸汽、公共管廊等方面研究相关园区建设标准,以保障园区本质安全化程度。

  4.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力量,对在新形势下提高我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6〕11号)要求,有效提高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能力,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防控机制,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及事务所作用,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成效,着力提高安全科技服务水平并严格对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好社会化服务机构的重要作用。

  5.努力打造智慧化工园区

  随着园区的蓬勃发展、企业数量增多、规模日益扩大,管理及服务内容日趋复杂,根据国内外大量有关园区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理念与实践,以新一代信息与通信技术为支撑,开发具有专业性、集成化特征的系统平台,整合化工园区的信息资源,兼顾中短期效益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安全、环保、能源、应急、物流等重点工作做出快速、准确的智慧响应,提高园区本质安全、应急救援和综合监管能力,从而实现管理精细化、决策科学化和服务高效化等目标。

  6.其他建议

  建议由教育部门牵头在大专院校增设化工安全相关专业或课程,保证化工安全管理人才的数量和质量。积极推动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公众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化工、接受化工,消除部分群众对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的偏见。园区所在地政府研究制定提升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职工福利待遇的政策,帮助化工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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