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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实验室安全莫轻视
2019年4期 发行日期:2019-02-15
作者:■ 唐 茵

    2月13日,北京交通大学“12·26”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3个青年学子鲜活生命的逝去,暴露出高校实验室安全监管的缺失。痛定思痛,事后追责固然重要,但事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以及整个实验室安全体系的建立和科学监管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实验室安全事故多发


    报告指出,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的爆燃事故,直接原因为:在使用搅拌机对镁粉和磷酸搅拌、反应过程中,料斗内产生的氢气被搅拌机转轴处金属摩擦、碰撞产生的火花点燃爆炸,继而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爆炸引起周边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造成现场3名学生身亡。
    近年来,高校化工实验室安全事故频发。同样是在北京,2015年12月18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清华大学化学系何添楼二层的一间实验室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一名正在做实验的孟姓博士后当场死亡。事故原因为没有意识到氢气有泄漏,实验高温引发氢气爆炸。2012年3月6日下午6时左右,位于北四环学院桥东南方向的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心实验楼发生火灾,所幸无人员伤亡。
    虽说在进行科学试验时,往往会尝试新的化学反应,反应过程和结果都不能预估,经常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危险。有不少新化学物质的发明,都伴随着安全事故。但不得不承认,当事人的侥幸心理和管理的疏漏是上述事故的帮凶。


实验室易成安监真空地带


    化工实验室中进行的化学反应也时常涉及到一些危险化学品和高风险反应过程,但是由于实验过程中化学品用量比较小,高校实验多基于相关课题以及横向项目等,并非长期研究方向,从事实验操作的人员流动性大,危化品需求的种类不稳定,管理难度大。相对于化工企业来说,高校实验室并不是国家层面上危化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国家应急管理部门并没有专门针对高校化工实验室的安全法规,仅各高校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以及高校具体情况设定了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也正因如此,实验室安全监管时常成为中空地带,管理条例也形同虚设。
    报告指出,违规开展试验、冒险作业;违规购买、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对实验室和科研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导致本起事故的间接原因。经核查,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登记的无论是科研用还是教学用危险化学品中均无易制爆化学品,而本次事故涉事课题组曾委托相关企业购买30桶镁粉(1吨,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学校实验室中存放并使用,学院相关管理人员并不知情。发生这样的事故并未偶然,而是必然。
    照此类推,该学院还有多少易制爆危化品未登记在册?全国高校化工类实验室还有多少易制爆危化品未登记在册?有多少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多少位学子生命受到威胁?细思极恐。


安全红线不可触碰


    安全从来都是化工行业不可触碰的红线,这些每天忙碌在实验室里的莘莘学子,许多都是即将挑起化工脊梁的科技人才,从步入化工行业的第一天,就应铭记安全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这也是从国家应急部门、教育主管部门、高校、课题组到指导教师的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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